Article Detail

上海一小区4个孩子光着身子满街跑五六天,母亲被找到后只说"我管不住",民警一天来三次也没用

围绕当前话题进行整理与延展,帮助读者更完整理解内容背景、核心信息与后续变化。

上海一小区4个孩子光着身子满街跑五六天,母亲被找到后只说"我管不住",民警一天来三次也没用

上海一小区4个孩子光着身子满街跑五六天,母亲被找到后只说"我管不住",民警一天来三次也没用

澳门广东会官网访问通道-全球联赛资讯导航 781 阅读 约 5.5 分钟

上海闵行,住户刘先生下班回家,路过小区自行车棚时看到令他惊讶的一幕:四个小孩子,有大有小,光着身子满地乱跑,一条内裤都没穿。最大的看起来五六岁,有男孩还有女孩。深秋天气已经有些凉了,这几个孩子浑身上下,一片布料都没有。刘先生四下看了一圈,没看到任何一个孩子的家长。 街坊邻居说,大概五六天前这几个小孩就出现了,每天都光着身子玩。刘先生拨打了报警电话,民警赶到后找到了孩子们的母亲。原来她是几天前刚搬过来的新租客,一家人住在一楼,两个大人四个孩子。为什么不给孩子穿衣服?母亲理直气壮:“我管不住!” 一、六口人合租一间房,孩子只能在室外放养 刘先生和民警注意到,这一家六口竟是与人合租的。八九十平米的房子隔出三四个房间,这家人只租了其中一间。四个孩子在狭小的房间里根本无法跑动玩耍,所以除了吃饭睡觉,都在室外玩闹。房子大门、隔间门全部敞开着,没什么个人隐私可言。 民警只能调解,拿她没什么办法,她全程态度冷漠。民警交涉过程中,那几个孩子还在外玩耍,没人叫他们回来,也没人管他们穿不穿衣服。民警反复劝阻,母亲才愿意把孩子们叫回去。 二、报警没用,民警一走孩子又光着跑出去 然而事情远没结束。接下来几天,刘先生依旧看到这几个小孩一丝不挂地在小区里玩耍。邻居和刘先生只好多次报警,出警最频繁的一天,民警来了三次。每次民警来了,母亲才象征性地管一管,喊孩子回来;民警一走,光着屁股的小孩又跑出去了。 好在10月27日调解员致电小区相关负责人得知,这户人家已经搬走了。但搬走就能解决问题吗?换个地方让孩子光着屁股跑,难道就变得合情合理了? 三、母亲说“管不住”,可监护职责不是一句“管不住”就能推掉的 根据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十六条,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、健康、安全等方面的保障,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,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。 这位母亲没有给孩子提供最基本的衣物,孩子可能着凉生病,也可能摔倒受伤。小孩在公共场合裸露全身,属于扰乱公共秩序,也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。民警确实无法直接处罚家长,但可以劝诫、及时制止。如果这位母亲长期如此放任,漠视孩子的生存需求,进而导致孩子受伤、冻伤,在造成实际伤害的前提下,才可以给予处罚。 法律视角:监护人“管不住”,法律上怎么说 第一,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职责,提供衣物、保障健康安全是最基本的要求。“管不住”不是免责理由。 第二,未成年人在公共场合裸体,扰乱公共秩序,监护人放任不管,属于未尽监护职责。 第三,民警可以劝诫、制止,但行政处罚需要造成实际伤害等条件。现行法律对“不作为”式监护失职的即时处罚手段有限,这是现实困境。 第四,长期放任可能触及撤销监护人资格。若监护人严重失职、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,民政部门、其他组织或个人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。 写在最后:搬走不是解决,孩子不是“放养”的 第一,“管不住”三个字,推不掉监护责任。孩子光着身子满街跑五六天,不是孩子不听话,是大人没尽到责。 第二,合租一间房、四个孩子没地方玩,是难处,但难处不能成为让孩子光着身子跑的理由。再难,一件衣服总能给。 第三,搬走了不等于问题解决了。换个地方继续这样,孩子受的伤害不会变。法律该盯住的,不是“搬没搬走”,是“孩子有没有被好好对待”。 讨论话题: 1. 母亲说“我管不住”,你觉得这是无奈还是失职? 2. 民警一天来三次也没用,这种情况法律还能做什么? 3. 合租一间房养四个孩子,这样的家庭该由谁来帮? 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。 (素材

about image
觉得有用?分享给朋友

让更多人看到这篇内容

推荐阅读